http://www.edu-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70748&extra=page%3D1
2/ 呈分試的計算方法
(a)『學校呈分試校內名次』,成績只包括考試,除了按照教統局比重(中/英/數x9, 常x6, 視藝 x3, 音樂x2) 外, 還必須要經數學公式把分數標準化,
(b) 學校將各同學 (a)既呈分試資料提供教統局,教統局利用 『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Pre-S1),產生『成績次第名單』( Rank Order List
), 提供給中學來作收生標準,詳情可參考以下網站: http://www.hkedcity.net/parent/mailbox/mailbox_forum_content.phtml?mid=1228
『 申 請 學 生 成 績 次 第 名 單 』 是 中 學 用 作 於 自 行 分 配 學 位 的 收 生 參 考 準 則 之 一 , 中 學 在 考 慮 申 請 學 生 的 學 業 表 現 時 , 除 了 會 參 考 該 生 的 校 內 成 績 外 , 通 常 亦 會 參 考 教 育 統 籌 局 所 提 供 的 『 申 請 學 生 成 績 次 第 名 單 』 。
據 教 育 統 籌 局 學 位 分 配 組 的 同 事 回 覆 , 『 申 請 學 生 成 績 次 第 名 單 』 的 意 思 是 , 中 學 會 將 所 有 申 請 該 校 「 自 行 分 配 學 位 」 的 小 六 學 生 名 單 交 予 教 統 局 , 假 設 有 100 名 小 六 學 生 申 請 , 教 統 局 便 會 透 過 一 調 整 機 制 來 衡 量 及 調 整 該 100 名 申 請 者 的 校 內 成 績 , 以 便 得 出 標 準 化 的 績 分 可 作 互 相 比 較 ( 因 每 間 小 學 的 學 業 水 平 會 有 差 距 ) , 然 後 將 該 100 名 學 生 經 調 整 後 的 積 分 按 高 低 排 列 名 次 , 成 為 『 申 請 學 生 成 績 次 第 名 單 』 交 予 校 方 參 考 。 而 這 名 次 是 根 據 申 請 學 生 之 小 五 下 學 期 及 小 六 上 學 期 的 兩 次 報 分 再 經 調 整 後 得 出 , 不 會 跟 小 四 成 績 有 關 的 。
據 教 育 統 籌 局 學 位 分 配 組 的 同 事 回 覆 , 『 申 請 學 生 成 績 次 第 名 單 』 的 意 思 是 , 中 學 會 將 所 有 申 請 該 校 「 自 行 分 配 學 位 」 的 小 六 學 生 名 單 交 予 教 統 局 , 假 設 有 100 名 小 六 學 生 申 請 , 教 統 局 便 會 透 過 一 調 整 機 制 來 衡 量 及 調 整 該 100 名 申 請 者 的 校 內 成 績 , 以 便 得 出 標 準 化 的 績 分 可 作 互 相 比 較 ( 因 每 間 小 學 的 學 業 水 平 會 有 差 距 ) , 然 後 將 該 100 名 學 生 經 調 整 後 的 積 分 按 高 低 排 列 名 次 , 成 為 『 申 請 學 生 成 績 次 第 名 單 』 交 予 校 方 參 考 。 而 這 名 次 是 根 據 申 請 學 生 之 小 五 下 學 期 及 小 六 上 學 期 的 兩 次 報 分 再 經 調 整 後 得 出 , 不 會 跟 小 四 成 績 有 關 的 。
調整機制
4.
由於各學校課程有別,評分的標準亦有所不同,不宜直接將各校的校內成績合併排列成總次第作為分配中一學位之用。故此,所有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均需透過調整機制調整其學生的校內成績,以便各校經調整後的積分可互相比較。2012/2014 派位年度的統一派位採用學校在2010 及 2012年抽樣所得的「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的平均成績作為調整工具。
3/計算呈分試參考網站:
http://forum.edu-kingdom.com/viewthread.php?tid=2340063&extra=page%3D1&page=2
http://forum.edu-kingdom.com/viewthread.php?tid=2332557&extra=page%3D7&page=4
4/中學增值及人均優良資料:
http://blog.yahoo.com/_DK2YIJSSFBAGO7VCG322FT2AIE/category/%E5%8D%87%E4%B8%AD%E8%B3%87%E6%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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